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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
时间:2023-06-26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

热海大办202360号

第一 总则

第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好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障学校“十四五”规划目标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等上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引导全体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四个引路人”,坚持教书和育人、言传和身教、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四个相统一”,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教师。

第三条 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原则

坚持价值引领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师德为上原则。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密切联系实际,找准教师思想的共鸣点,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落实教师主体地位为契机,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解决实际问题,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以创新教师喜闻乐见的工作方式方法为抓手,探索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

第二 总体目标

第四 努力构建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校院两级分工负责,以教师为主体自觉遵循,多机制并举、全方位践行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激发广大教师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将师德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弘扬重内省、重慎独的优良传统,在细微处见师德,在日常中守师德,养成师德自律习惯。

第三 组织领导

五条 学校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二级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校上下师德建设的合力。党委书记和校长是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 学校成立师德建设委员会。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师德建设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党政办公室、人事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部、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部、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教育工会、校团委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师德建设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等牵头抓总工作。

第七 各基层党组织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由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第一责任人,由纪检书记(纪检委员)、各教研室主任、学院办公室负责人、团学工作负责人及不少于3名教师代表为委员,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根据学校师德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具体工作。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师德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第四 师德教育

 将师德教育放在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发展全过程,牢固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的意识和观念。

九条 开展全员师德教育,做到师德教育无死角,教育全校教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神圣职责,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定不移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教育全校教师涵养道德情操,坚守崇高师德,秉持职业操守,以德立身、以行立教,做崇高师德的力行者;教育全校教师储备扎实知识,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锤炼高超师艺,不断提高教书育人和教育创新的新本领;教育全校教师心怀仁爱之心,树立爱生敬业、甘于奉献的良好师风。

第十 重点加强对教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教职工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可通过举行新进教职工入职宣誓仪式、从教三十年纪念仪式、老教师荣休仪式等活动,增强教职工职业自豪感和使命感;将师德教育作为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辅导员培训、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做好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和外籍教师的教育工作通过讲座、考察、调研等形式,帮助教师加深对中国国情、社情和民情的认识与了解,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

第十一条 把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代表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精神和内涵;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活动,坚定教师奉献教育事业的职业信念,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师德宣传

第十 推动师德宣传制度化和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全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培育良好师德作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和师德楷模,展现教师的精神风貌。深入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事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弘扬正能量,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第十 通过讲座、校园网、微信公众、广播站等多种形式,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规文件,切实加强师德宣传力度。

第六 师德考核

第十 建立健全师德考核制度,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作为各基层单位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把师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做到师德建设年初有布置,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第十 研究制订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教师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总评等方式相结合,形成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易于操作的师德考核机制;建立教师招聘和人才引进师德考察机制。坚持严格的政治、道德和业务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要考察内容,确保引进和聘任的每一位教师政治合格、业务精良。对师德有问题或有争议的,不得引进或暂缓引进;将二级单位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制度建设等情况纳入学校对基层单位的年度考核,该年度教师有严重的师德失范行为的,所在单位不能评为“优秀”。

第七 师德监督

十六 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设立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严重必纠。

十七 通过开展教师师德建设调研活动,深入基层,推荐师德先进个人,采访师德先进事迹,形成我校总体师德建设调研报告,作为学校师德建设和师德宣传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师德问题排查制度二级单位针对师德的热点、焦点问题以及网络等反馈的相关信息进行排查,做到不良苗头及时发现、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健全学生评教机制,完善学生评教调查问卷,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加强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规章、师生关系等师德问题的监督,加强课堂教学管理。

 师德奖励

第十 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等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

第十 完善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相关制度,把好思想政治关;构建教师荣誉体系,推进“师德标兵”“我最喜爱的教师”“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等各类校内活动,突显师德典型的榜样作用和示范影响力。

 师德惩处

 建立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大师德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敢于亮剑,一查到底,予以严惩,绝不姑息。依法依规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第二十 在考核评价、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骨干选培等高层次人才等评选工作中,坚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 实施要求

第二十 加强引导,营造氛围。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引导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第二十 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建构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以教师为主体,多措并举、全方位践行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贯彻师德教育系列文件,引导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十 深入贯彻,积极落实“师德为上”在我校落细落实,使师德建设活动常态化,不断开创师德建设新局面。各二级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中突出的问题,以师德建设为突破口,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确保师德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第十一章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单位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师德建设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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