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时间:2013-10-08
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教学管理水平直接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我校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教学管理队伍
教学管理队伍是指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人员,包括学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的全体工作人员、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和教学秘书等。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精干高效和相对稳定的教学管理队伍,是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各部门和教学单位都要重视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注意选拔和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进入各级教学管理岗位,逐步改善教学管理队伍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一)适应普通本科教学管理要求,确立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条件和准入制度。
基本条件为:教务处正副处长、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学管理科级岗位人员应具有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科级及以上岗位人员,一般应具有教学工作经历。
(二)教学秘书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遵照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工作职责执行。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管理队伍整体素质。
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要调整充实教学管理队伍,二年内原则上使本单位教学管理科级及以上岗位人员达到具有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凡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可调任其他岗位。凡新进从事教学管理的人员,必须具有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要逐步完善具有研究生学历和高级职称人员的比例,争取经过3年的努力,使全校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以及教务处主要负责人具有正高职称,或副高职称和博士学历。教学管理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达7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达45%以上,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同时,要从政策、待遇、晋级、工作等方面创造良好的环境,使他们安心工作,确保教学管理队伍的相对稳定。在本科教学工作评建期间,所有教学管理人员的调配,必须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务处考察,报学校党委讨论同意后,方可办理调配手续。
二、加强教学管理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有计划地安排教学管理干部的岗位培训和在职学习,掌握教学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是提高教学管理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管理素质和水平的有效途径。要创造条件,开展与国内外高等学校教学管理人员的相互考察、交流和研修,以适应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的要求。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及教学管理部门是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的责任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的举行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对现代教育、教学管理理论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级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开展教学管理及其改革的研究和实践,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质量,必须以教学管理和教学管理改革研究为基础。要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的实际,组织进行教学管理理论和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管理工作实践中。
(一)制定教学研究远近期规划和分阶段实施计划。
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组织教学管理人员立项研究,组织进行校内外、国内外的广泛交流,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研究水平。教学管理人员要积极开展教学管理及改革的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实践中去,促进教学改革的发展。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正副处长、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及教学管理干部中的科级干部,每年应公开发表1篇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方面论文或主要参与1项省部级以上课题;其他教学管理人员应发表一篇以上论文或调研报告。
(二)制定政策鼓励教学管理人员开展教学管理及其改革的研究。
对在教学管理理论和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的,特别是对将研究与实践成果应用于教学改革并起到重大推动作用的,要给予重奖。
    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要求,建立健全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根据教学管理不同岗位建立相应岗位职责、工作规范、考核评估办法和评优办法,增强教学管理人员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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