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校人事、人才、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拟定学校人事、人才、师德师风相关管理规定。
二、负责学校机构设置、岗位设置、编制管理。
三、统筹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表彰及监督工作。
四、负责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人才引进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及高层次人才联络与服务工作。
五、统筹学校各类人员聘用、调配、辞职、退休、日常考勤及请休假、年度考核等人事管理工作。
六、统筹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拟定全校教师职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各项培训、学历提升、进修、访学工作,为教师职业发展提供服务与支持。
七、负责开展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段内晋升、教师资格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八、制定实施全校人员经费预算、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薪酬政策。
九、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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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科 |
0898-88656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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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培养科 |
0898-8865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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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教师工作部 |
0898-8865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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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福利科 |
0898-88651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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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科(综合科、档案管理科) |
0898-886518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