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州学院关于做好2013年优秀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1-16
 琼院〔2013〕39号

 

琼州学院关于做好

2013年优秀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大力弘扬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精神,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教师自觉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在今年教师节到来之际,表彰一批在迎评促建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教师。现就做好2013年优秀教师推荐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全校在职教师。

(二)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含三年)以上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三)近三年教师工作量须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四)近三年获得省厅级以上师德标兵、教书育人等先进个人称号的教师不参加此次推荐,单列表彰。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乐于奉献,团结协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师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的育人方法,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三)遵守教学规范,严格教学过程,有完备的教案、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等文件并认真执行,没有任何教学差错、事故发生。

(四)积极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开展教研和教改活动,积极探索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和实践效果。

(五)积极参与学校迎评促建工作,敬业奉献,表现突出。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优先推荐:

1.近三年承担省级以上教学研究立项项目且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2.获得最近一届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3.近三年主编并出版高水平的教材(须有专家鉴定和使用情况证明),或者主编的教材获省级以上奖励;

4.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考试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以及指导学生考上研究生等主要指导教师;

5.社会评价机构(麦可思公司)调查报告中“对学生成长最有帮助的教师”入选者。

三、推荐评选办法

(一)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可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推荐3—5名候选人。

(二)组织推荐

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学生座谈、审查教学材料等形式深入了解、评议被推荐教师近三年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并对被推荐人提供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最后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

(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表决并将人选报校党委。

(四)校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人选。

四、奖励

(一)对当选的优秀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

(二)获得优秀教师称号的获奖材料存入个人档案。对获得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在晋升职称、评选先进等方面优先考虑。

五、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包含:1.《琼州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一式三份;2.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3.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的原件或复印件;4.教学研究课题及成果原件或复印件;5.课外辅导成果:学生参加各类统考、竞赛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学生发表的论文,学生考取研究生的证明等)于2013年7月13日前报送组织人事部(处)。 

 

附件:琼州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

                            

                                 琼州学院

                              2013年7月4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