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综述材料》撰写要求
时间:2013-11-16
 《个人综述材料》由申报者撰写,具体分为十项,综述材料内容必须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按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每个事项的要求,分项作出真实、完整的概括。经所在单位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审查人及分管领导在材料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负责)

       一、个人基本情况:说明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目、工作单位、从事专业工作、当前健康状况、能否坚持岗位正常工作。

       二、职务:说明本人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现聘任专业职务,聘任单位及聘任时间。

      三、学历:说明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的最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毕业学校(当时校名全称)、所学专业,以及任现专业职务后进行培训、进修的时间、学校、内容和效果。根据申报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要求,说明是否为合格学历或破格评审。

      四、资历:说明本人受聘现任专业职务的任职年限,以聘任证书时间为准,取得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的年限可累加计算(要除去取得学历的脱产学习时间),说明任现职后的详细经历(包括起止时间、工作单位、任教学科及内容等),并说明是否为合格资格或破格评审。

      五、考核情况: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是否每年参加年度考核及考核结果(等次),并附任现职以来的全部年度考核表(装订在《业务考绩档案》中)

      六、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情况: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态度、遵纪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等方面表现及奖惩情况。

      七、继续教育情况: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自学、进修本学科专业知识情况,以及参加各种教育教学培训情况。

      八、德育和班主任工作情况:说明本人从教以来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情况,评审条件中有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的,要详细说明已担任的班主任工作年限,负责管理的班级,取得的工作成绩或经验等情况。   

     九、教学教研情况:说明本人在校内外参加教学教研活动的情况,所上教学公开课及有关评价如何,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或研究生工作情况。

十、业绩情况:列述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主要工作项目,每项业绩均以时间为序各条单列,详细说明任职名称、起止时间、项目来源、主要目标,本人实际所担负的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括学术价值、社会和经济效益、影响度)。若属破格申报者,还应注明哪几项业绩符合相应系列、专业、档次学历或资历破格条件的何条何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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